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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公布2019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9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闽财税〔2019〕30号
2019-11-12
索引号113500000035990122/2019-01278
有效性全文有效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标题关于公布2019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闽财税〔2019〕30号发文日期2019-11-12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组织废止时间

关于公布2019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19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 2019年经福建省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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